《清远市清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于2025年7月15日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编号:4418022025006)。
通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将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11.2197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环卫用地),现 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3344020。
附件: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地块落实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2.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落实地块落实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jpg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5年7月17日